首页 > 日在不列颠 > 第七十二章 分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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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是‘蓝色血液’的贵族,只要在同为‘蓝色血液’的贵族面前才会和颜悦色。只是这世上红血人这么多,蓝血人却这么少,为了保护团体――全部贵族阶层的好处,确保蓝血人永久高人一等的职位,蓝血人之间当然,也只能分歧对外。

只是看到兵士冲到他的面前,乃至都还没来得及举起兵器,这位伯爵就非常干脆的投降了。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贵重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便能够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高贵,白叟变成少年,懦夫变成懦夫。

――是的,我明白,这世上再没有比地盘更贵重的财产,具有地盘,就等因而具有了天下。但是地盘的财产需求人的劳作才气揭示出来,而人……看看前面吧,布雷斯特伯爵仅仅杀了七小我,马格努斯就肉痛的不得了啦!

布雷斯特伯爵比马格努斯设想的还要识时务,或者说,伯爵大人比马格努斯设想的还要……贪恐怕死?

并且还默许他们把能带走的财产都带走了。

固然只是痛了一秒钟。

不美意义扯远了,话回正题,一个铜矿,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位于深山当中’、‘开采极其困难’的小铜矿,对于马格努斯来讲也不无小补。

黄金!

这就是法则的力量,在没有能够突破全部别系的气力之前,马格努斯是不筹算,也不成能违背它的。

精确的来讲,是色彩近似于黄金,但与其代价差了千百倍的……铜矿。

为甚么这个天下会有战役?

因为它实在是太瘠薄了!瘠薄到除了地盘和鱼以外,甚么都没有!

法理上,马格努斯贫乏杀掉布雷斯特伯爵的来由,但是科特倒是一点都很多:欺瞒幼主,趁机篡位,这此中不管是哪一条,都无疑是已经触碰了贵族社会的底线。

用一句风行的话来讲,我还没着力,你就已经倒下了。

即便是到了无可制止,必必要用流血才气处理争端的时候,也只能流红血人的血,至于蓝血人的血,天然是越少越好。

毕竟,青铜,那是将人类从蛮荒的黑夜带向文明的曙光的标记,而中世纪,在这个‘暗中期间’里,再没有比这更冗长的黑夜了。

一个过气了的伯爵,早已没资格再占用长篇大论,了局甚么的都无所谓了。他在科特的手中,是死也好、活也好,全部天下都不会有人再体贴;说到底,一个新手村的守门BOSS,能获得这么多的戏份已经充足贰心对劲足,真正惹人谛视标还是是舞台之上冠冕堂皇的帝王将相,他们才是配角。

就像是当初攻占布列塔尼一样,以马格努斯的赫赫军姿,狭新胜布列塔尼公爵之威,理应是所向披靡势不成挡;甚么男爵骑士都只能在他的铁蹄之下嗟叹,没有一个能出来违背半句的;但是终究,马格努斯也只敢把那些男爵全数摈除了事,没敢对此中的任何一人举起屠刀。

当然是为了战利品!除了笼统一点的名誉、名声以及声望以外,就是地盘,财产,另有黄金!

这是大义的名分,马格努斯打着科特这块牌子,随便在布雷斯特搞风搞雨,任何人都没法再插手。

但这无疑是最精确的挑选。

实际上,法国国王路易七世为甚么五千磅银就把布列塔尼给卖了?

何况在中世纪,投降又算不上是热诚。

布雷斯特有金子。

这是信息的不对等,他不晓得科特正在马格努斯部下干活。

但是,这事畴昔了就让他畴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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