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日在不列颠 > 第七十二章 分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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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事畴昔了就让他畴昔吧。

用一句风行的话来讲,我还没着力,你就已经倒下了。

好吧,这真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当然是为了战利品!除了笼统一点的名誉、名声以及声望以外,就是地盘,财产,另有黄金!

或者说的更明白一点,分赃的时候。

血缘高于统统。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贵重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便能够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高贵,白叟变成少年,懦夫变成懦夫。

一个过气了的伯爵,早已没资格再占用长篇大论,了局甚么的都无所谓了。他在科特的手中,是死也好、活也好,全部天下都不会有人再体贴;说到底,一个新手村的守门BOSS,能获得这么多的戏份已经充足贰心对劲足,真正惹人谛视标还是是舞台之上冠冕堂皇的帝王将相,他们才是配角。

自以为是‘蓝色血液’的贵族,只要在同为‘蓝色血液’的贵族面前才会和颜悦色。只是这世上红血人这么多,蓝血人却这么少,为了保护团体――全部贵族阶层的好处,确保蓝血人永久高人一等的职位,蓝血人之间当然,也只能分歧对外。

这是大义的名分,马格努斯打着科特这块牌子,随便在布雷斯特搞风搞雨,任何人都没法再插手。

贵族们为甚么要制定不杀贵族的法则?

并且还默许他们把能带走的财产都带走了。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谁都不是上帝,谁能包管本身没有个失利的时候,何需求搞得这么残暴呢?大师都是贵族嘛,往八代以内数一数,说不定还能攀上个亲戚干系,打打杀杀那都是意气之争,平常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和为贵,说不定还能打出个友情来,逛逛亲戚串串门甚么的,岂不乐哉?

但这无疑是最精确的挑选。

因为它实在是太瘠薄了!瘠薄到除了地盘和鱼以外,甚么都没有!

疆场之上刀箭无眼,存亡只能各安天命;但是疆场之下,留得一条命在比甚么都首要,固然西方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许的鄙谚,不过人家也说过‘与其昂扬着头颅上断头台,不如低下头来挑选投降’。

精确的来讲,是色彩近似于黄金,但与其代价差了千百倍的……铜矿。

只是可惜,伯爵大人做错了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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