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坛偷。游乡之丐携一瓦坛,内里放入鸡肠子。见村外有游食之犬,就将坛子置地,待饿狗钻坛取食,头入坛中,上前按住,以破布塞实坛口,将狗倒提,此时狗头己挣不出坛口了。
讲究贼输一眼,就是面劈面把活儿使了,高山抠饼,劈面拿贼。
偷鸡有偷鸡的学问,瞥见鸡满街追着跑那是疯丐,早晨遛墙上瓦,摸鸡窝那是贼丐,即便撒米偷鸡,也显得太不专业。真正有师承的偷鸡法是如许。
这些乞丐入门的东西,鲁蛤蟆只用了几天就教完了,然后用了整整十二年教我赶虫,期间也捡来些初高中讲义,让我读。所赖我本性不算笨,学了个七七八八。
自古狗名曰忠,力效犬马嘛,很少有人将类人生物与狗联络在一起,但是虫书记录过一种人虫,狗头而人身。有别的两部古籍能够印证,《汲古周书》记录,正西昆仑有狗国。《五代史》可谓是野史,此中记录,昆仑有狗国,其男人狗首而人身,披着长毛不穿衣服,说话如狗叫,他们的老婆倒是正凡人,其族生男便是狗头,生女即如凡人,本族婚配,住洞窟而茹毛饮血。
我们有专业的偷鸡物件,叫铜知了。
而我呢?却只能流浪,人生必定暗淡透顶,贫困得志,连和人打号召的资格都没有。
药以薄腊包裹,腊破药出即能紧牙关,不醒人事,时候略一长,便再也救不醒,死实了。有道是,荆柯不必赴秦宫,豫让何必毁面庞,十字坡前蒙汗药,杀人尽在笑谈中。
我在赶虫生涯中,也用此药,但从没闷过狗,除非人身遭到威胁。
世俗频传,乞丐手中的棍叫打狗棒,名字很形象,不会打狗焉能走街串巷?没有一招两式,也怕屈辱师门。
此两法乃师承之法。但当今动庇护主义者常常诟之,以其爱心扫地,不是君子之行。
鲁蛤蟆的原话是,作为一个有传承的乞丐,不会偷鸡被同业看不起。能够不偷,但不能不会。
我在柳树沟一块高地上安葬了他,那是他早前看好的坟场,说是能旺门徒,相互朝夕相处了十二年,一朝放手人寰,免不了嚎啕一场,撒泪道别。
但会偷鸡有关传统乞丐的面子,不能不学。
中国南边畲瑶所拜之鼻祖,号为盘瓠,即为狗首人身。高辛氏之时,有宫人王娘,耳中生茧,愈长愈大,三年茧裂,破而为狗。厥后犬戎犯境,高辛氏出榜,杀得犬戎吴将军者妻之以女,未曾想盘瓠将吴将军头颅衔来,高辛氏无法,将女儿嫁给了盘瓠。一日盘瓠突发人言,要老婆将本身罩于钟下,百日翻开,本身将变作人形。
狗之为物,其肉寒,人食之易发旧疾,是发物。世人都知吃狗肉可醮花椒,生花椒遇狗肉则不麻,物类相感之理,却不知狗肉为虎酒,凡虎食狗肉,食罢即醉,虎食狗醉七天。
鸡为阳之精,旧有玉枢分离而为鸡的说法,其为禽有五德,首带冠是为文,足搏距是为武,敌在前敢相斗是为勇,见食相呼是为仁,守夜不失是为信。
偷鸡不消铜知了,一看就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