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哥哥。”
李微风微微一笑,说道。
“哈哈哈。”石叔看在眼里,也是满脸的笑容。这是他这平生,第一次被人这么尊敬的一次。
在茅舍的中间,有一块不大的地步,内里种着一些野菜,一名粗布的妇人正在田间忙活。
李微风把一个大兔腿夹起来,随后把他放入了一旁流口水的小石头碗中。
“家内里没甚么东西,小风你别建议。”
看到这统统,石叔一愣,但是随即反应过来,这应当是李微风留下的东西。
难怪秦能灭六国,不止是因为他们聪明,更加是因为他们的雄师是精锐之师。
“这是?。”
城门口,数十个身穿玄色战甲的兵士整齐的站在两旁,几名流兵则是站在城门口,卖力查抄来往的行人,制止有其他国度的内奸进入咸阳。
“这是李公子,来我们家借宿的。”石叔看了李微风一样,对他的老婆解释道。
“大叔欠比如此,你叫我小天便能够了,不消甚么公子不公子的,茅草屋也无妨,总比我谁石头上好。”李微风无所谓的一笑,说道。
他们手握长戟,腰配利剑,站姿同一,具是身高八尺(秦朝时一尺为23.1CM)的大汉,明显是一支精锐之师,
那妇人听到这家老公的话,也是抬开端来,看到男人时脸上也是暴露了一丝幸运的笑容。看到李微风,神采也是一愣,明显是有些不测。
那田间的妇人,倒是这男人的老婆。
“站住,甚么人,进城干吗。”李微风刚刚才走畴昔,就被拦了下来,漂亮的样貌,加上穿着不凡,一看就不是甚么浅显人。
不就是长的帅,穿的更帅了嘛。
“看来,这咸阳倒是没有来错。”李微风哈哈一笑,随即抬脚便向城门口走去。
最后,还是李微风各式回绝,两人方才撤销了这个动机,在外物给李微风摆了一张草席(稻草)。
听到李微风的话,那男人一愣,明显没想到李微风会要借宿。当即为莫非;“公子,我那家不过一个茅草屋,公子如果去了,不是让公子刻苦吗?。”
“小孩子恰是长身材的时候,需求多吃一点。”
“不消不消,我睡地上便能够了。”李微风赶紧摆手道。
第二天一早,石叔方才起来,便发明外屋内的李微风已经不见,而李微风本来睡过的草席上,倒是多了很多东西。
隔着老远,李微风便看到城池上的大字,咸阳城。
因为李微风两手空空,也不像带了东西的模样。
除了野兔以外,便只要一盘青色的野菜,味道极其的苦涩,还没有味道。(炒菜在秦朝的时候是没有的,但是在天行九歌中倒是存在的,毕竟,秦时明月中厨子做的便是炒菜。)哪怕是野兔,烧的也没有涓滴的味道。盐这东西,可不是普通百姓能吃的起的。
这是一个纯真的人,没有多少的心机,典范的老好人。
毕竟,他吃过的美食实在是太多了,但这野兔,一看就是他们最贵重的食品了。
当代驰名有姓的人都是很少的,和这男人返来的时候,李微风只晓得他姓石,却没有字,是以,李微风称呼他为石叔。
李微风毕竟是生在二十一世,长在红旗下的人,在他的内心,人都是划一的。更何况是石叔如许的忠诚男人,李微风天然不成能拿本身的身份和气力去欺负如许的人。
看着中间的来人。
“娘子,你快出来看,我们有钱了。”
不过不管他如何迷惑,这些东西呈现在这里倒是真的。
妇人的长相并欠都雅,四五大粗的,不过看那男人的神采,看来两人非常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