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有一个孩子,不过六岁大,因为两人不识字,便给他取了一个石头的名字。
本来,他是不筹算承诺李微风的,不过李微风的身份一看就不简朴,他也不好回绝,既然李微风都不建议,他另有甚么好建议的。
除了野兔以外,便只要一盘青色的野菜,味道极其的苦涩,还没有味道。(炒菜在秦朝的时候是没有的,但是在天行九歌中倒是存在的,毕竟,秦时明月中厨子做的便是炒菜。)哪怕是野兔,烧的也没有涓滴的味道。盐这东西,可不是普通百姓能吃的起的。
看着中间的来人。
但是李微风来的时候,身上底子没有这么多东西才对啊。
他也窜改不了。
秦国的都城,咸阳,哪怕还没有进城,李微风便一家看到城门口络绎不断的行人。
这是一个纯真的人,没有多少的心机,典范的老好人。
“那好,我这就去把主屋清算一下,早晨你就睡我们那边吧。”
“这....好吧。”
乃至,他还能够用这些钱送小石头却私塾里读书。
“小子,一看就晓得你不是甚么好人,并且听口音,一下便能够听出你不是我秦国之人,说,到这里来干吗。”
“为甚么他们没事,非要拦我。”
李微风毕竟是生在二十一世,长在红旗下的人,在他的内心,人都是划一的。更何况是石叔如许的忠诚男人,李微风天然不成能拿本身的身份和气力去欺负如许的人。
“看来,这咸阳倒是没有来错。”李微风哈哈一笑,随即抬脚便向城门口走去。
“家内里没甚么东西,小风你别建议。”
妇人的长相并欠都雅,四五大粗的,不过看那男人的神采,看来两人非常恩爱。
最后,还是李微风各式回绝,两人方才撤销了这个动机,在外物给李微风摆了一张草席(稻草)。
第二天一早,石叔方才起来,便发明外屋内的李微风已经不见,而李微风本来睡过的草席上,倒是多了很多东西。
不说石叔一家。
在茅舍的中间,有一块不大的地步,内里种着一些野菜,一名粗布的妇人正在田间忙活。
隔着老远,李微风便看到城池上的大字,咸阳城。
那妇人看李微风一脸朴拙,也晓得李微风是一个没有架子的人。
那妇人听到这家老公的话,也是抬开端来,看到男人时脸上也是暴露了一丝幸运的笑容。看到李微风,神采也是一愣,明显是有些不测。
毕竟,他吃过的美食实在是太多了,但这野兔,一看就是他们最贵重的食品了。
那田间的妇人,倒是这男人的老婆。
李微风微微一笑,说道。
“甚么李公子,婶子叫我小风便能够了,冒昧打搅,还往勿怪。”
从男人身上的衣物,李微风能够看出,这是一个糊口贫苦的人。
随后,那妇人便去做饭去了。
他们手握长戟,腰配利剑,站姿同一,具是身高八尺(秦朝时一尺为23.1CM)的大汉,明显是一支精锐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