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4年(621年),唐高祖在我国汗青上初次设立登州行政区划,领文登、观阳2县,以文登为治所。开初,登州行政区的称呼、统领范围和治所并不牢固。武德6年(623年),割观阳属牟州,置清阳、廓定两县属登州。贞观元年(627年),废登州和清阳、廓定两县。快意元年(692年),复置登州,辖黄县、文登、牟划一3县,以牟平为治所。神龙三年(707年),改黄县为蓬莱县,登州治所移至蓬莱。天赋元年(712年),又割蓬莱县置黄县。天宝元年(742年),改登州为东牟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登州,领蓬莱、黄县、文登、牟划一4县,治所蓬莱。今后,登州行政区的称呼、治所得以正式建立。
贡、赋:开元贡:牛黄,水葱席。赋:麻,布。
明朝实施的省、府、州、县制,登州归属山东省(后改成山东布政使司)下的莱州府,1376设府,治所蓬莱。统领宁海州、蓬莱县、黄县、福山县、栖霞县、招远县、莱阳县和文登县。明末设登莱巡抚于此,登莱巡抚袁可立曾在此练习海军,登莱成为关防重镇。
管县四:蓬莱,牟平,文登,黄。
折叠编辑本段遗憾之处
海,在县南六十里。县东一百八十里。三面俱县於海。县东北海中有秦始皇石桥,今海中时见有坚石似柱之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