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搜神记1 > 第13章 搜神记卷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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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祐与赵公明府参佐

第二天,那人又来了。王祐说:“您承诺让我持续活下去,真的会给我如许的恩德吗?”那人答复说:“既然我已经承诺了您,莫非还会棍骗您?”只见他的侍从有几百个,都身高二尺多,穿戴玄色的戎服,用红油做标记。王祐家伐鼓祷告祭奠。那些鬼闻声鼓声,都跟着鼓的节拍跳起舞来,他们挥动着衣袖,收回飒飒的响声。王祐筹办给他们购置酒宴,那人回绝说:“不必了。”便又起家要走,对王祐说:“你的弊端在身材中,像火一样,应当用水来消弭它。”因而他就拿来一杯水,翻开被褥浇在上面。又对王祐说:“我给您留下十几支红笔,放在席子底下,能够送给别人,让他们当作簪子插在头上,进收支出能避过灾害,做甚么事都能顺顺铛铛。”随后他又说道:“王甲、李乙,我都给过他们了。”因而拉着王祐的手向王佑告别。

【注释】

张助斫李树

淮南郡全椒县有一个姓丁的媳妇,她本来是丹阳县丁家的女儿,十六岁嫁到全椒县谢家。她的婆婆峻厉凶恶,役使劳作规定很多,做不到限额,便用鞭子抽她,打得她不能忍耐。玄月九日那天,她就吊颈死了。因而就有了神灵显应,在老百姓当中传播。丁妇通过巫祝发话说:“给人家做媳妇的,每天劳作得不到歇息,让她们玄月九日这一天免掉劳作。”丁妇显形,身穿淡青色的衣服,头戴玄色的头巾,带着一个婢女,来到牛渚渡口找船渡江。有两个男人,驾着一条船在捕鱼,丁妇就喊他们,要求他们载她们过江。两个男人嬉笑着调戏丁妇,说:“给我做老婆,我就渡你过江。”丁妇说:“觉得你们是好人,竟然一点事理也不懂。你们是人,会让你们死在泥土里;是鬼,会让你们死在水里。”说完就退到草丛中去了。一会儿,有一个老翁驾着船载着芦苇来了,丁妇上前要求老翁载她渡河。老翁说:“船上没有篷盖,如何能够露天渡江?恐怕你坐着会不舒畅。”丁妇说不要紧。老翁因而从船上卸下了一些芦苇,安设她们坐在船中,送她们渡到对岸。到了南岸,丁妇临别时对老翁说:“我是鬼神,不是凡人,我本身能够渡江。但应当让老百姓略微传闻我的事情。白叟家密意厚意,卸下芦苇来帮我渡江,我非常感激,我会有东西来酬谢您。如果您很快归去,必然能看到甚么,也会获得甚么。”老翁说:“我唯恐对你照顾不周,如何还敢接管你的报答?”老翁回到西岸,看到两个男人公然淹死在水里。往前走了几里,有成千条鱼在水边腾跃,风把它们吹到岸上。老翁因而就抛弃芦苇,装上鱼回家了。因而丁妇就回到丹阳。江南的人都称她为丁姑。每年玄月九日,不消做事情,大师都歇息。至今那边到处都还在祭奠她。

汉下邳周式尝至东海,道逢一吏,持一卷书,求寄载。行十余里,谓式曰:“吾暂有所过,留书寄君船中,慎勿发之。”去后,式盗发视书,皆诸死人录,下条有式名。斯须,吏还,式犹视书。吏怒曰:“故以相告,而忽视之。”式叩首流血。很久,吏曰:“感卿远相载,此书不成除卿名。本日已去,还家,三年勿出门,可得度也。勿道见吾书。”式还,不出,已二年余,家皆怪之。邻居卒亡,父怒,使往吊之。式不得已,适出门,便见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现在出门,知复何如?吾求不见,扳连为鞭杖,今已见汝,无可何如。后三日日中,当相取也。”式还,涕零具道如此。父故不信。母日夜与相守。至三日日中时,果见来取,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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