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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挑着埋没无人的处所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俄然,一个鲜卑人呈现在我面前。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仿佛在问我是何人,为何单独来此。借着暗淡的光照,我细心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抵是扼守四周要道的守军头子,撇了部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我只得将弩收起,乖乖地躲到他身后。
秃发磐亲身领兵,直奔中间而去,欲直取荀尚。可合法追击之际,俄然闻得身后一阵喧哗。
这令我非常遗憾,早知公子另有如此筹算,我会想一个流血少些的战略。因为军士动手太重,乃至死尸上的衣服大多染了大块血渍,就连活口的衣服也脏污不堪,要找出像样的衣服实在不易。
“不当么?”公子发明了我的愣神,问道。
“霓生,你跟从逸之!”公子对我道。说罢,领着士卒,朝纵深之处冲去。
很多人正围歼荀尚兵马,俄然被背后刀剑劈面砍倒。
“公子走在前锋,须得打扮像些。不然被人一眼认出来,难道前功尽弃。”我边说边给他套上,指指不远处,“你看表公子,早已穿上去备马了。”
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但天亮期近,鲜卑人不会一向被乱来下去。荀尚的兵马颠末先前的劫营,已伤了元气,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就算合兵一处,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
这自是厥后军士们吹牛时,我从他们嘴里听到的。
鲜卑人从侧后吼怒而来,将点了火的箭矢射向营中,营帐顿时燃起熊熊大火。
“到我前面去!”公子喝道,说罢,策马奔向火线。那声音中气实足,仿佛一头初度尝到血的幼兽,镇静而不容违背。
他和我差未几年纪,看打扮,当是出身不错,也许也同公子与沈冲一样,是个初入行伍就得了高位的贵胄。
“霓生!”
可惜这活计也因很多年不做而有些手生,又兼夜里看不清楚,只能将眉眼装成个大抵。不过也恰是因为如此,马脚不轻易被发明。
实在跟公子比起来,我更担忧沈冲。
看着他,我感觉公子当真生得好,就算披条破麻袋也是倾国倾城。
荀尚公然入彀,见营中到处火光残虐,令集结兵马,撤开拒马,朝内里突围。可兵马刚出了营中,就遭到了鲜卑人摆布夹攻,军士虽奋战,但鲜卑人有备而来,交叉截杀,将突围的雄师打击崩溃。
桓瓖这败家子,我说赏金一万足矣,他非说十万方有气势。
雒阳来的五百骑卒,乃是宿卫京师的精兵。以这五百报酬主力,偷袭者趁鲜卑人未及辩白之时,左冲右突,所过之处,无不人仰马翻。
鲜卑人不像中原那样,喜好给统帅配个大旗,幸亏混战时奉告统统人大将首级在此。不过,仍有迹可循。比如,他们都喜好高瞻远瞩,逗留在高处。再比如,他们传令靠发号,而吹号角的人,普通就在主帅身边。
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在秦王的围歼下残存至今。夜色未褪,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源,自是坐不住。此地四周郊野,无险要可藏,秃发磐要安稳,只要躲进石燕城。
公子开初想找到秃发磐,将他斩首。可惜疆场那么大,他就算晓得秃发磐在那边,那般大队人马,也须得经太重重厮杀。比拟之下,孤身一人则轻易很多。
却见一个鲜卑人在我侧后,胸口被刀尖贯穿,瞪着眼睛倒了下去,暴露前面的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