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檀郎 > 11.奔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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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在秦王的围歼下残存至今。夜色未褪,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源,自是坐不住。此地四周郊野,无险要可藏,秃发磐要安稳,只要躲进石燕城。

初到手以后,公子与沈冲兵分两路。公子持续趁夜袭扰,沈冲则去与荀尚会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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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师驻扎之时,以粮车辎重为拒马围布四周。

幸亏,突袭是在夜里,用黑炭袒护一下血渍,看不出来。且鲜卑人穿衣不讲究,将袍子穿得胡乱些,再戴一顶鲜卑尖帽,夜里能够假乱真。世人都按鲜卑人打扮整饬了一番,在右臂缠上红色布条,以示辨别。未过量久,兵马已集结齐备。火光中人影交叉,蓄势待发。

许是日夜相对,我浑然不觉公子的身量已经比少时广大了很多,这般广大的皮袍穿在身上,不但毫无累坠肮脏,反而有一种粗暴不羁的威武之气。

公然,合法混战之时,我看到沈冲中间一个军士被刺倒落马,一骑朝他直冲畴昔。我忙策马,举起手中的弩,将那人射下。

沈冲正要举刀迎击,俄然见对方倒下,神采有一瞬错愕。

“霓生,你跟从逸之!”公子对我道。说罢,领着士卒,朝纵深之处冲去。

“脸太白。”我说着,抓来一点草灰,抹在他脸上。

雒阳来的五百骑卒,乃是宿卫京师的精兵。以这五百报酬主力,偷袭者趁鲜卑人未及辩白之时,左冲右突,所过之处,无不人仰马翻。

如许的人,钱约莫不管用。我对着他笑笑,从马背上拿起一个酒囊,朝他摇了摇。

他的腰上另有一只腰牌,我顺道也挂在身上。

他实在并不太附和假装鲜卑人的做法,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此法利大于弊。八百人要偷袭十数倍于己的敌众,耍些心眼乃是需求之举。

那人猝不及防,被我带着摔落在地上,压在身下。他明显未曾学过如何拆这等杀招,挣扎着想喊,倒是徒劳。我的手臂死死箍在喉咙上,他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用力力量,另一只手将他的头一掰,只听颈骨折断的声音传来,他马上瘫软了下来。

秃发磐亲身领兵,直奔中间而去,欲直取荀尚。可合法追击之际,俄然闻得身后一阵喧哗。

“霓生!”

不过当下,这些都用不着。

来攻击遮胡关的鲜卑人足有两千,只剩下几十俘虏。

鲜卑人腹背受敌,不得不分兵对于偷袭者。但是过了好一阵才发明,对方竟和他们一样装束,夜色当中,分不清是敌是友。

公子常日习武甚为踏实,又有几个技艺高超的保护贴身庇护,虽是头一遭上阵,但平凡人很难伤到他。而沈冲则不一样,他的技击毕竟不是刚强,让他上阵打杀实在难堪。而突入敌阵以后,面对四周胶葛,侍卫一旦顾此失彼,他则伤害更甚。

隆隆的蹄声由远及近,上万匹马俄然突入鲜卑人当中。那些都是鲜卑人留作预备的战马。鲜卑人善于奔袭,出征时必备马换乘。这些战马被人从藏身之处用炊火摈除出来,惶恐失措,有的身上绑了火把,有的缰绳被连到了一起,嘶叫着,将人马撞开、绊倒,刹时将鲜卑人阵脚冲乱。

公然,他神采动了动,切近前来,一把从我手中将酒囊拿畴昔。他翻开塞子,闻了闻,顿时暴露对劲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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