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哥的喉结高低耸动一下,下认识的吞咽了一口唾沫。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被抓瞎了,完了,我甚么都看不到了。”
不管是力量,速率,还是敏捷,这些地痞都不是野狼的敌手,他们独一的仰仗或许就是手上另有兵器。
那些野狼在这些地痞中不竭的穿越,时不时在他们的身材上咬上一口。
要晓得,这些野狼可不是人类,它们不晓得害怕,更加不晓得法律,它们存在独一的目标就是杀人保存。
如果冒死就能够克服野狼群的话,野狼也就不会是丛林中的霸主了。
看到野狼变成这个模样,这些地痞无不感受头皮发麻。
“大哥,如何办呀?我们不会被咬死在这里吧?”一个地痞颤抖着身材,用颤抖的声音问道。
听到这些惨嚎声,李霄连半点怜悯的神采都没有暴露。
可惜这些兵器也分在利用的人。
这尼玛究竟是甚么处所?也太邪门了吧?
就在他筹办逃窜的时候,一声凄厉的嚎叫声传来。
刹时,一道不小伤口呈现,那小我惨叫一声,身材就跌倒在地上,鲜血流了一地。
现在,程哥连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只能和别人一样,躺在地上哼哼。
可惜,还没等他逃窜,程哥一刀就砍在他的后背。
他的身材在不竭的后退,双腿更是不竭的颤抖,现在,他乃至有一种扭头就跑的打动。
惊骇的心机在这些人中间伸展,乃至就连一贯天不怕地不怕的程哥心中也不免惴惴。
这些鬼火究竟是甚么东西?
本来在这类充满血腥气味的处所绝对是野狼最喜好的,可惜有阿大这头狼王的存在,其他的野狼即使心中不甘,也只能灰溜溜的分开。
实在程哥也是内心有苦说不出,如果逃窜真的有效的话,说不定他会第一个逃窜。但是他非常清楚,一旦他们同时逃窜,那就是将后背留给野狼,到时候他们死的更快。
这伙人做的好事底子就数不清,他们底子不值得怜悯。
眼看着密密麻麻的野狼缓缓的爬了过来,程哥的神采变得惨白。
他的那些部下听到这话,也清楚在如许对峙下去的话,终究不利的还是本身,以是他们也冲了出去。
也恰是觉得如此,李霄告诉阿大纠集狼群的时候,已经奉告他让狼群对这些地痞下重手,只要不弄出性命便可。
在李霄看来,这些地痞不过是在找死。
但是如果是这些地痞利用,却和烧火棍没有甚么辨别。
不管甚么时候,保住本身的性命才是霸道。
……
当他听到这个声音的刹时,程哥的身材一下子僵在了那边。
李霄可不想弄出性命。
看到这一幕,这些地痞无不惊骇的看着程哥。
面前的那些绿光底子就是不是甚么鬼怪,而是狼,一群野狼,那绿光底子就是他们的眼睛。
他已经听出来了,这底子就是野狼的声音。
一时候,程哥的心中已经被惊骇所充满。
在晓得他即将面对的不是鬼怪而是野狼的时候,程哥不但没有感遭到轻松,反而表情变得更加的凝重。
程哥冷冷的说道:“如果谁敢逃窜,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或许是惊骇那些野狼再次回归,他们挣扎的受伤的身材,踉跄的分开了。
声音充满了残暴和猖獗。
看到这些地痞的行动,坐在树上的李霄嘴角微微翘起,暴露不屑的神采。
咕噜!
因为他冲的最前,以是身上的伤势最重,他的衣服早就已经褴褛,伤口充满了满身,特别是手臂上,更是贫乏了好几块肉,汩汩的鲜血正顺动手臂向下贱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