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无限之异能系统 > 第三十章 杯酒斩沈临

我的书架

这一次,唐风没有小饮,而是在收剑入鞘的一刹时便饮尽一整杯酒,风韵萧洒,如同一名高蹈于世的神仙。

沈临笑得前仰后合,乃至眼角都有泪花,这一样是笑出来的。

“年青人就是轻易高傲骄傲,看不清本身与别人的间隔,最后只能摔跟头。”有一名中年儒修摇摆纸扇,在装模作样地指导。

“凉荒一向被人讽刺为蛮夷之地,文脉衰颓,你们生在凉荒,我为你们的不幸感到哀思;但既然已经是凉荒人,却奴颜傲骨至此,那就只要为你们的不争感到气愤。”

“买来的?”

首句一出,那位中年儒修便面前一亮,仅是这第一句,便闪现出大师风采,比起沈临那一篇的首句要高超一些。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此时,沈临再没有那种文雅的风采,大声呼啸道,对唐风停止质疑。

一个身负如此大名誉的人,竟然被一个素以纨绔著称的少年郎鄙夷,这的确就是人间最好笑的笑话。

但是,唐风无惧,这只是一个脉境五品的儒修,动用飞仙力以及皆字秘足以应对。

“殿下大才!”

一声脆响,那位中年儒修的右手掌竟然直接碎掉!

目光的核心,唐风始终很淡定,脸上带着安闲的笑,并且对宁小眉和徐婉投去了放心的眼神。

“殿下大才!”

唐风笑着,渐渐地将空杯子中的酒再次倒满,全部过程一句话都没说,云淡风轻。

宁小眉也担忧地看着唐风,固然她感觉唐风诗才不弱于沈临,但也仅仅是不弱于罢了,要说唐风诗才比沈临强上多少,那明显不实际。

沈临本来很安闲,手里端举这酒樽,但是现在却如同一尊木雕泥塑,呆立当场,连手里的酒樽都掉到了地上。

其他儒修也是在一怔以后哄然大笑,沈临是云秦帝国的状元郎,诗才获得了老辈人物的承认,称其为百年来最有才情的几人之一,有望以诗词证道。

一杯酒就斩掉沈临的道心,他还需说甚么?底子不必!

“世子殿下,你的《采桑子・九日》的确很不错,但比起沈临兄的词作,还是有着不小的差异啊。”一名紫衣儒修强忍着笑意说道。

“你不消激我,就你肚子里那点墨水,我还不放在眼里。”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如果悠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他目光冰寒,看着冲动的中年儒修,痛斥道:“身为凉荒儒修,却看不起我凉荒之人,反而对都城之人推许备至,真是天生一副仆从像!”

“如何?刚才说的话,现在就不认账了?”沈临在讽刺,如果唐风现在分开,他会更欢畅,因为这比写不出好诗词要更丢脸。

“猖獗?究竟是谁猖獗!”

“很好,世子殿下,没想到你另有讲笑话的天赋,我好久没见过有人能将笑话讲得这么清爽脱俗了。”

落拓地倒满一杯酒,他悄悄地摇摆着酒樽,望向沈临,道:

沈临皱着眉头,不信赖唐风能够喝完一杯酒就写出一篇诗词。

普通卖诗词的人做都是家道宽裕,程度即便再高也有限,而能够作出唐风那首《鹊桥仙》的人,必然都是有大才调的人,决然不会落到卖诗词的境地。

下阙一出,凉荒的文人全都目露精光,唐风的这一篇《鹊桥仙》高低阕情致连缀起伏,立意高雅,远超出沈临那一篇《卜算子》。

没有考虑,他直接开口:“这一篇,名为《鹊桥仙・纤云弄巧》”

推荐阅读: 姐姐逼我祸害她闺蜜     大唐开局震惊了李世民     史上最狗血重生     红楼大贵族     重返十七岁     带着热武闯异界     葬甲天下     俗人的奋斗     总裁花样宠:新欢,好惹火!     红楼二大爷     御冥人     界外天堂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