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来应用这两个道理来解释天然状况下的物种。我们察看一下鸟类的某个群,它们传自于某个当代范例,并且因为天然挑选为适应分歧的习性停止了变异。因而,因为某些物种的相称多纤细的、持续的变异并非产生于很早的龄期,而是遗传自呼应的龄期,因此幼体将较少产生变异,它们之间的类似比之成体之间的类似要密切很多--如同我们在鸽的种类中所见到的那样。我们能够把此观点引申至相差甚远的布局以及全部的纲。比方说前肢,曾经一度被悠远的先人当作腿用,能够在冗长的变异过程中,在某一类后代中变得适合于做手用;但是根据上述两个道理,在这些范例的胚胎中前肢不会产生多大的变异;即便在每一个范例中成体的前肢相互差别不小。不管悠长持续的利用或不利用对于窜改统统物种的肢体或别的部分能产生如何的影响,根基是在或者只要在其近乎生长且必须应用其统统力量来餬口时,才对它产生影响;如许产生的结果将在呼应的靠近发育完整的龄期通报给后代。因此,幼体每一部分的加强利用或不利用的结果,将不窜改,或只要一点点的窜改。
上述两个道理为这些究竟作了解释。豢养者们在狗、马、鸽等将近到生长期间时遴选它们并对其停止繁育:他们对所需求的性子是在发展的较初期还是较晚期获得的并不重视,只要发育充分的植物具有它们就行了。在刚才所举的例子中,特别是鸽的这一例,表白了经过野生挑选所积累起来的且已赐与其种类以代价的那些表现特性的差别,凡是在发展的较初期并不闪现,并且这些性状也并非呼应的较初期所遗传。但是,短面翻飞鸽的例子,也就是刚生下十二小时就有着其固有性状,申明这并非普通的规律;因为在此,表现特性的分歧或者必须呈现在比惯常更早的期间,或者倘若并非如此,此种差别必须不是遗传自呼应的龄期,而是遗传自较早的龄期。
乃至在成体产生了完整变异的类群中,发源的共同性凡是还会通过幼虫的布局闪现出来。比方说,我们看到固然蔓足类在表面上非常像贝类,但是遵循它们的幼虫就顿时能够晓得它们属于甲壳类这一纲领。因为胚胎凡是能够多少明白地给我们示明某个群的变异较少的、当代先人的布局,因此我们能够体味何故当代的、灭尽的范例的成体状况常近似于不异纲的现有物种的胚胎。阿加西斯感觉,这是天然界的普通规律:我们能够希冀今后发明此条规律被证明是精确的,但是,只要鄙人面的环境下它才气被证明是精确的,那就是此群的当代先人并未因为发展的很初期产生持续的变异,也未因为此种变异遗传自早于它们初次呈现的较早龄期而全数埋没。还应当记着,此条规律能够是对的。然可因为地质记载在时候上延长得还不非常长远,此条规律或许耐久地或永久地没法获得证明。假定某种当代范例的幼虫状况和某种特别的糊口体例相适应,且已把不异幼虫状况向全部群体的后代通报,则在该环境下,那条规律也没法严格的有效:因为此等幼虫不会近似于统统更加陈腐范例的成体状况。
这两个道理,就是轻微变异凡是并非产生于生命的很初期间并且并非在很初期间遗传的,我感觉,这解释了统统上述胚胎学上的首要究竟。但是,先让我们在野生变种中体味一下少部分类似的究竟。曾经一些作者写论文谈及“狗”,他们阐述,长躯猎狗与逗牛狗即便差别如许大,但是究竟上它们都是密切近似的变种,都传自于同一个野生种;以是我很想晓得其幼狗到底有多大分歧:豢养者和我说,幼狗之间的不同和亲代之间的不同全数不异,仅从眼睛所见来判定,这仿佛是精确的;但是实际对老狗与六日龄的幼狗停止测计的时候,我体味到幼狗并未获得其比例差别的全量。再者,人们又把拉车马与竞走马--这差未几是绝对在野生状况下通过挑选构成的种类--的小马之间的不一样和完整生长的马一样这一究竟告之于我,但是当真测计完竞走马与重型拉车马的母马及其三日龄小马以后,我发明环境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