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的大搜捕,上头管的很严。履行任务的差人和军队,都有都城治安局的特工监督,谁也不能擅离岗亭。我之以是抓了阿谁持枪的门生,就是因为步队里有都城治安局的特工跟着,那货都掏枪了,我如果还敢在都城治安局特工的眼皮子底下放人,那我必定要被请到都城治安局喝茶。
如果当天小摊的买卖好,奶奶就会领着我出门,去食杂店买粉糕。她每次只买一块,给我吃,本身舍不得吃。当时的我还是不敷懂事,只顾着本身吃,也不晓得让让奶奶。现在想想,真是蛮悔怨的。
其次,二者的商品格量和代价也有很大不同。食杂店卖的都是便宜货,那边最贵的酒是一块二毛钱一斤,商店的酒倒是论瓶卖的,五块钱一瓶的酒算是最低档的,只要贫民才会拿这类层次的酒去送礼。
都城治安局的办事效力非常高,我第二天履行完大搜捕任务返来的时候,临时拘押室里的犯人已经全被提走了,证物,另有我们做的审判记录也被拿走了。
两千人驻扎在用来给三千人驻扎的营地,空间天然是非常余裕。并且我们的驻地不但要近卫军团保镳团的驻地,原军团司令部也归我们管。
第二天的大搜捕,相对而言要宽松很多,起码步队里已经没有都城治安局的特工跟着了。不过都城治安局组建了法律队,不断的巡查,我们还是不能太松弛。
如果不是连里必须得留小我,等候下级的号令,我也跑了。不过我不是跑出去玩的,而是想回家报个安然。
这货现在也特爱吃,一提到吃的就两眼放光。我俩出去玩,这货见到小吃摊就走不动道,必须吃爽了才走,每次都搞得我很难堪。
军团司令部是有宿舍的,是专门给将军和参谋们住的,配置非常豪华――起码在我看来是如许的。不过在非战时,将军们很少会住在宿舍里,都是回那些独门独院的将军楼住,参谋们平时也是回家住,只要在司令部当值的参谋才会住在宿舍里。
起首,二者的范围就不一样。商店的范围要比食杂店大的多,食杂店的店面撑死也就几平方,商店却要三十平方起,还得有个好门脸,不能像食杂店那样随便挂个牌子,连店名都不消写,只要写上“食杂店”三个字就充足了。
搬到南桥驻扎除了315团以外,另有316团。传闻近卫军团的保镳团的体例有三千多人,我们两个团的人加在一起,也就不到两千,这还得是运输连都在编的环境下。
作为酬谢,步队闭幕后我请他吃了顿饭。在去饭店的路上,他一个劲儿的跟我说猪蹄如何做好吃。我强忍着肉疼的感受要了八个酱猪蹄,成果他一顿就啃完了,我一口都没吃到。临走的时候,他还要了八个酱猪蹄打包。
作为一个贫民家的孩子,我对食杂店并不陌生。上小学的时候,我最喜好吃食杂店卖的粉糕。那是一种用糯米制成的糕点,和杏子差未几大,内里是红豆馅儿,内里裹着糖粉和黄豆粉,一个两分钱,我刚上中学的时候还是这个价。
第一天的大搜捕抓了很多人,因为抓的人太多,都城治安局放不下了,只能临时把一部分人存放在第七军团和差人总署。等把手头的人措置完,再让我们把人送畴昔。
我宴客的那家饭店层次不算低,他家的酱猪蹄是按个卖的,一个一块钱。算上酒和其他的小菜,这顿饭花了三十七。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娘在纺织厂上班的时候,起早贪黑的加班干活,一个月最多才挣八十块钱,他这一顿饭就吃了我娘半个月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