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派见缝插针,立即对死去的王安石停止人身进犯,直接把他骂成张汤、周兴等苛吏。
顿时有人想胡搅蛮缠,但洛寒还没有说出青苗法改进办法,并且天子已答应他说体例,他们只好恨恨等着洛寒把话说完,再做辩驳。
“其二是反对新法的官吏不作为。这些官吏见地不广,看不到青苗法实施恰当,对百姓的好处,便用心甚么也不做,导致新法不能很好地推行。凡此两种把青苗法杰出企图全毁了……”
“青苗法出台的初志是救民,可在那些富户眼里就变成杀富户,凭甚么他们赚的利钱进了国库?因而乡间便有部分人嚷着青苗法不好······”
少顷,不待其他人说话,洛寒又道:“青苗法既是利国利民,为何又有诸位说得这些弊端呢?这就牵涉到另一个题目了,那就是吏治。”
洛寒环顾诸大臣一眼,缓缓道:“官家,臣资格浅,也偶然于功名,朝政得失最没有发言权的应当就是臣,但臣感激官家知遇之恩,且痛心于诸位相公为此事当殿争纷,故将肺腑之言,陈于官家之前······”
“诸位都清楚汗青,青苗法呈现之前,朝廷用的是常平仓法,这法律的好处不消小道啰嗦,谁都晓得是一项百分之百为百姓百姓造福的仁政,但王介甫为甚么还要变法呢?”
洛寒侃侃而谈,一条条列举出青苗法存在的弊端。
“其五还是官吏作梗。他们恐怕在期限内收不回青苗钱,不等农夫到收成的季候,便催令农夫还钱,此时农夫如何有钱还?官吏如狼似虎,又不敢不还,只好典当产业,青苗法由便民反而变成害民……”
如果谁还说王安石制定青苗法是沽名钓誉,估计会被喷死在殿内。
“说出来启事让人毛骨悚然,私吞仓里部分粮食的还算是有知己的官员,更多的则是把仓里粮食拿出来,和奸商勾搭,在灾年时囤积、涨价卖出······这发得不是国难财,这是性命财!”
“假贷的百姓为还上钱,不得已卖儿卖女卖地盘,是以有了地盘兼并······王介甫在处所调查过,有究竟根据,才出台青苗法。固然朝廷也收利钱,但两成利钱比起富户的高利钱,的确就是天壤之别······”
“······以上便是青苗法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弊端,在朝者讳言不敢提及,而反对者则因这些弊端,通盘否定青苗法······实在只要大师静下心来论政,对症下药,加以改进,青苗法亦可转为良法······”
朝堂顿时沉默。
“上面臣谈一谈青苗法之失,究竟在那里?”
“臣不妄言青苗法吵嘴,但臣观青苗法条例可知,章相公与司农寺诸官立法之意,均从便民富国解缆······平心而论,青苗法,良法也······”
“其三则在于百姓痴顽。青苗法本意是假贷让他们用于出产,但有些百姓借了青苗钱倒是用于度面前之急,钱用于买米下锅或做其他事,成果到了还钱之时,别说利钱,便是本钱也还不出来。官吏收不回本钱,便没法向朝廷交差,只好用逼迫伎俩逼迫百姓还钱,成果搞得贫困之人家破人亡……”
洛寒的思唯有些跳脱,没有说青苗法的改进办法,反而翻起汗青,谈及青苗法立法的初志。
“常平仓中无粮,百姓如何办?吃草根剥树皮也得活着,可地总得下种,无法只能向富户借高利贷买种子下地,如此便进入一个死循环······”
“其四则是奸吏借端鱼肉乡民。朝廷明定二分利,他们收三分乃至六分,本身从中贪污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