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笑道:“好吧,这遭算是我的不对。但是你刚才落下来时,要不是我接住你,只怕……”
这天,曹魏谯郡的乡道上有一人策马缓缓而行。此人二十出头,身骑一匹枣红骏马,白衣飘飘,身背弓箭,马身上还驮着一把琴。他就是时为曹魏天水郡中郎将的少年豪杰——姜维。
诗的字体为西周时所通用的“籀文”,雕镂伎俩古朴高雅,诗词意境俭朴深沉。姜维这才惊觉,本技艺中的竟是名琴“号钟”。
姜维虽要赶路,但仿佛并不焦急,而是策马慢行抚玩着谯郡初春的景色。他行着行着,见天上飞来一队北迁的鸿雁,为首的头雁正“伊啊,伊啊”地叫着鼓励雁群士气。而队尾的一只鸿雁却较着力不从心,垂垂落下队来。
“是啊,此诗不但描画出了号钟的音质,抒发了对古往今来世事情幻的嗟叹,更是一首藏头诗,每句第一个字连起来读便是‘号钟古琴’。”嵇康道,“师父由此鉴定此琴便是号钟,又仰仗那句‘桓公琴,公子刁’判定出此琴是被公子刁带入官方。他一贯精通乐律,爱好操琴,能偶得如此名琴,也算是机遇偶合,天作之美啊。”
“姜维?就是阿谁投降蜀汉的姜维?”钟会不及思考,脱口而出,待说完便觉讲错了。吕安也觉出不当,焦急地冲钟会又点头又摆手。
自古以来,鸿雁都是最难捕获之物。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恰是说犬、鸿雁和鳢鱼都是极其机灵警悟之物,不易猎到。姜维一贯善于骑射,箭术极佳,此时一见落单的鸿雁,便技痒起来。他将手伸向背后的箭篓,抽出一支箭,行动纯熟地撘弓对准,向队尾的那只鸿雁疾射畴昔,只听“嗤”地一声,箭头已刺入鸿雁的脖颈。跟着一声凄厉的悲鸣,中箭的鸿雁在空中翻回身材,头朝下落了下来。
姜维正自欢乐,却见那只鸿雁以极快的速率坠落在火线的一棵梧桐树上,一刹时没了踪迹。姜维策马飞速上前,刚来到树下,便闻声“哎呦”一声叫喊,一个绿色的影子在面前一晃,随即便向本身砸来。姜维猝不及防,正筹办勒马后退,却看清坠落之物竟是一个孩童,幸而他眼明手快,长臂一伸便将孩童带入怀中。那孩童坠落的速率不慢,姜维本觉得本身接住他时定要遭到不小的打击。没想到这孩子鄙人坠的时候竟能放轻身材,将本身蜷成一团。再加上姜维臂力过人,孩童安安稳稳地落入他的怀中,只是双目紧闭,好似昏了畴昔。
嵇康悄悄松了一口气,心中默道“但愿如此”。而钟会方才那一句“忠臣不侍二主”却使他想到了师父姜维。姜维以魏将身份投降蜀汉,已是不争之究竟,百年以后究竟是名看重史还是遗臭万年,也只要先人才气评判了。
孩童也不答复他,撅着小屁股在地上摸来摸去,没一会儿便提着一物转过身来:“这是你刚才射中的那只鸿雁,正落在我的身上,幸亏我抓住树枝缓冲,才没有一下子掉下来!”
古来多少事,琴音为君听。
“好啦好啦,算我们扯平啦。这鸟还给你,我要去别处玩啦!”孩童说完,将鸿雁朝姜维怀中一扔,蹦蹦跳跳地去了。
当年,齐桓公“尊王攘夷”成绩一代霸主以后,暮年却变得任人唯亲,非常昏庸。他不听管仲临死之言,重用御厨易牙、寺人竖刁这两个奸佞小人,最后竟然被活活饿死在内哄当中,尸身生蛆,惨不忍睹。御厨易牙为献媚桓公,曾杀了本身的亲生儿子,为桓公烹调人肉。桓公对此大为打动。而竖刁则为了表示对桓公的忠心,亲手阉割了本身,遂成为有史以来最早的寺人。桓公对竖刁此举更加动容,为了赔偿他不能有子嗣的遗憾,竟将本身的一个儿子过继给了竖刁,后代称之为“公子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