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稍晚的时候,我伸直在床上,一遍遍读着拉辛汗的字条。他写道:
你的朋友,
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他们经过喀布尔,前去北方的层峦叠嶂。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绵羊咪咪,山羊咩咩,另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我们会跑出去,看着他们的步队在街道上行进,男人浑身尘灰,神采沧桑,女人披着长长的、色采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链,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拿水泼他们的骡子。我让哈桑坐在“病玉米之墙”,拿弹弓用小圆石射他们的骆驼的屁股。
敬爱的阿米尔:
爸爸点点头,那丝浅笑表白他对此并无多大兴趣。“挺好的,你写得很好吧,是吗?”他说,然后就没有话了,只是穿过环绕的烟雾望着我。
给哈桑念故事的时候,碰到某个他没法了解的字眼,我就非常欢畅,我会讽刺他,嘲弄他的无知。有一次,我给他念纳斯鲁丁毛拉的故事,他让我停下来。“阿谁词是甚么意义?”
“不晓得,阿米尔少爷。”
不过爸爸提及这些故事的时候,向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我目瞪口呆。这个特别的题目,虽说它明显太蠢了,但我向来没有想到过,我无言地动动嘴唇。就在同一个夜晚,我学到了写作的目标之一:讽刺;我还学到了写作的圈套之一:情节马脚。芸芸众生中,唯独哈桑教给我。这个目不识丁、不会写字的哈桑。有个冰冷而阴暗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晓得甚么,这个哈扎拉文盲?他一辈子只配在厨房里打杂。他胆敢攻讦我?
“但是这个词很常见啊。”
“我的天啦!阿米尔少爷,太棒了!”哈桑笑逐颜开。
“那好……”他欲言又止。
爸爸耸耸肩,站起来。他看上去浑身轻松,仿佛拉辛汗也束缚了他。“这就对了,把它给拉辛汗。我要上楼去筹办了。”他扔下这句话,转成分开。在我生命的大部分光阴,我对爸爸敬若神明。但是那一刻,我恨不得能扯开本身的血管,让他那些该死的血十足流出我的身材。
上学那些年,我们每日有牢固的程式。每当我从床上爬起来,拖疲塌沓走向卫生间,哈桑早已洗漱结束,跟阿里做完凌晨的祷告,帮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块方糖的热红茶,一片涂着我最爱吃的樱桃酱的馕饼,统统这些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我边吃边抱怨功课,哈桑清算我的床铺,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讲义和铅笔。我闻声他在门廊边熨衣服边唱歌,用他那带鼻音的嗓子唱着陈腐的哈扎拉歌曲。然后,爸爸和我解缆,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会引来羡慕的目光,因为当时有部叫《警网铁金刚》的电影在电影院已经上映了半年,配角史蒂夫・麦奎因在影片中就开这类车。哈桑留在家里,帮阿里做些庶务:用手将脏衣服洗洁净,然后在院子里晾干;拖地板;去市场买刚出炉的馕饼;为晚餐筹办腌肉;灌溉草坪。
“‘奇妙’是甚么意义?”
入夜以后,我爬上楼,走进爸爸的抽烟室,手里拿着两张稿纸,上面写着我的故事。我出来的时候,爸爸和拉辛汗边抽大烟边喝白兰地。
拉辛
我的大门永久为你开着,敬爱的阿米尔。我情愿聆听你诉说的任何故事。太棒了!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汗青不会等闲窜改,宗教也是。终究,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甚么能窜改得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