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二年乙酉,公元八五年春,正月,乙酉,诏曰:“令云:‘民有产子者,复勿算三岁。’今诸怀妊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著觉得令!”又诏三公曰:“夫欲吏矫饰表面,似是而非,朕甚餍之,甚苦之!温馨之吏,悃愊无华,日计不敷,月计不足。如襄城令刘方,吏民同声谓之不烦,虽未有它异,斯亦殆近之矣!夫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以轻为德,以重为威,四者或兴,则下有怨心。吾圣旨数下,冠盖接道,而吏不加治,民或渎职,其咎安在?勉思旧令,称朕意焉!”
癸卯,葬孝章天子于敬陵。
肃宗孝章天子下
冬,南单于遣兵与北虏温禺犊王战于涿邪山,斩获而还。武威太守孟云上言:“北虏之前既和亲,而南部复往抄掠,北单于谓汉欺之,谋欲犯塞,谓宜还南所掠生口以慰安其意。”诏百官议于朝堂。太尉郑弘、司空第五伦觉得不成许,司徒桓虞及太仆袁安觉得当与之。弘因大言激厉虞曰:“诸言当还生口者,皆为不忠!”虞延叱之,伦及大鸿胪韦彪各作色变容。司隶校尉举奏弘等,弘等皆上印绶谢。诏报曰:“久议沉滞,各有所志,盖事以议从,策由众定,訚訚衎衎,得礼之容,寝嘿抑心,更非朝廷之福。君何尤而深谢!其各冠覆!”帝乃下诏曰:“江海以是能长百川者,以其下之也。少加屈下,尚何足病!况今与匈奴君臣分定,辞顺约明,进献累至,岂宜违信,自受其曲!其敕度辽及领中郎将庞奋,倍雇南部所得生口以还北虏;其南部斩首获生,计功受赏,如常科。”
秋,七月,庚子,诏曰:“春秋》重三正,慎三微。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仲春报囚,止用冬初十月罢了。”
蒲月,京师旱。
乙丑,帝耕于定陶。辛未,幸泰山,柴告岱宗;进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丙子,赦天下。戊寅,进幸济南。三月,己丑,幸鲁,庚寅,祠孔子于阙里,及七十二弟子,作六代之乐,大会孔氏男人二十以上者六十二人。帝谓孔僖曰:“本日之会,宁于卿宗驰名誉乎?”对曰:“臣闻明王圣主,莫不尊师贵道。今陛下亲屈万乘,辱临敝里,此乃崇礼先师,增辉圣德;至于名誉,非所敢承。”帝大笑曰:“非圣者子孙焉有斯言乎!”拜僖郎中。
蒲月,徙江陵王恭为六安王。
南单于宣死,单于长之弟屯屠何立,为休兰尸逐侯韑单于。
疏勒王忠从康居王借兵,还据损中,遣使诈降于班超,超知其奸而伪许之。忠从轻骑诣超,超斩之,因击破其众,南道遂通。
壬戌,诏以瑞物仍集,改元章和。是时,京师四方屡有嘉瑞,前后数百千,言事者咸觉得美。而太尉掾平陵何敞独恶之,谓宋由、袁安曰:“夫瑞应依德而至,灾异缘政而生。今异乌翔于殿屋,怪草生于庭际,不成不察!”由、安惧不敢答。
壬辰,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三十一。遣诏:“无起寝庙,一如先帝法制。”
夏,六月,戊辰,司徒桓虞免。癸卯,以司空袁安为司徒,光禄勋任隗为司空。隗,光之子也。
博士鲁国曹褒上疏,觉得“宜定文制,著成汉礼”,太常巢堪觉得“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成许。”帝知诸儒拘挛,难与图始,朝廷礼宪,宜以时立,乃拜褒侍中。玄武司马班固觉得“宜广集诸儒,共议得失。”帝曰:“谚言:‘作舍道边,三年不成。’会礼之家,名为聚讼,互生疑异,笔不得下,昔尧作《大章》,一夔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