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德三年丙辰,公元九五六年春,正月,丙午,以王环为右骁卫大将军,赏其不降也。
韩令坤攻唐泰州,拔之,刺史方讷奔金陵。
八月,丁未,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景范罢判三司,寻以父丧罢政事。
上遣翰林学士窦仪籍滁州帑藏,太祖天子遣亲吏取藏中绢。仪曰:“公初克城时,虽倾藏取之,无伤也。今既籍为官物,非有圣旨,不成得也。”太祖天子由是重仪。诏左金吾卫将军马崇祚知滁州。
乙丑,蜀李廷珪上表待罪。冬,十月,壬申,伊审征至成都请罪。皆释之。蜀主致书于帝请和,自称大蜀天子,帝怒其抗礼,不答。蜀主愈恐,聚兵粮于剑门、白帝,为守御之备,募兵既多,用度不敷,始铸铁钱,榷境内铁器,民甚苦之。
唐主遣人以蜡丸求救于契丹。壬辰,静安军使何继先获而献之。
戊戌,发开封府、曹、滑、郑州之民十馀万筑大梁外城。
初,永兴节度使刘词遗表荐其幕僚蓟人赵普有才可用。会滁州平,范质荐普为滁州军事判官,太祖天子与语,悦之。时获盗百馀人,皆应死,普请先讯鞫然后决,所活什七八。太祖天子益奇之。
潘叔嗣属将士而告之曰:“吾事令公至矣,今乃信谗疑怒,军还,必击我。吾不能坐而待死,汝辈能与我俱西乎?”众气愤,请行,叔嗣帅之西袭朗州。逵闻之,还军追之,及于武陵城外,与叔嗣战,逵败死,或劝叔嗣遂据朗州,叔嗣曰:“吾救死耳,安敢自负?宜以督府归潭州太尉,岂不以武安见处乎!”乃归岳州,使团练判官李简帅朗州将吏迎武安节度使周行逢。众谓行逢:“必以潭州授叔嗣。”行逢曰:“叔嗣贼杀主帅,罪当族。所可恕者,得武陵而不有,以授吾耳。若遽用为节度使,天下谓我与之同谋,何故自明!宜且觉得行军司马,俟逾年,授以节钺可也。”乃以衡州刺史莫弘万权知潭州,帅众入朗州,自称武平、武安留后,告于朝廷,以叔嗣为行军司马。叔嗣怒,称疾不至。行逢曰:“行军司马,吾尝为之,权与节度使相埒耳,叔嗣犹不满望,更欲图我邪!”或说行逢:“授叔嗣武安节钺以诱之,令至都府受命,此乃机上肉耳!”行逢从之。叔嗣将行,其所亲止之,叔嗣自恃素以兄事行逢,相亲善,遂行不疑。行逢遣使迎候,门路相望,既至,自出效力,相见甚欢。叔嗣入谒,未至听事,遣人执之,立于庭下,责之曰:“汝为小校无大功,王逵用汝为团练使,一旦反杀主帅。吾以畴昔之情,未忍斩汝,觉得行军司马,乃敢违拒吾命而不受乎!”叔嗣知不免,以宗族为请。遂斩之。
王景等败蜀兵,获将卒三百。己未,蜀主遣通奏使、知枢密院、武泰节度使伊审征如行营慰扶,仍督战。
唐主遣园苑使尹延范如泰州,迁吴让皇之族于润州。延范以门路艰巨,恐杨氏为变,尽杀其男人六十人,还报,唐主怒,腰斩之。
帝以县官久不铸钱,而官方多销钱为器皿及佛像,钱益少,玄月,丙寅朔,敕始立监采铜铸钱,自非县官法物、军火及寺观钟磐钹铎之类听留外,自馀官方铜器、佛像,五旬日内悉令输官,给其直;过期藏匿不输,五斤以上其罪死,不及者论刑有差。上谓侍臣曰:“卿辈勿以毁佛为疑。夫佛以善道化人,苟志于善,斯奉佛矣。彼铜像岂所谓佛邪!且吾闻佛志在利人,虽头子犹舍以布施,若朕身能够济民,亦非所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