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漕水势向门流,财帛永难收。
偶尔鹏鸟叫当门,人丁有灾逢。
十应并以体卦为主,诸用卦为用。每以内分外体,用卦观光为妙。内卦不吉而外卦又吉,能够解其不吉;内卦吉而外卦不吉,反破其吉。若表里卦全吉,则决然吉。全凶则决然凶。其内吉外凶,内凶外吉,又须详理以断休咎,慎不成胶柱鼓瑟也。外卦十应之目,则有天时、地理及写字等,其十一类之应,并以体卦为主,而随其所应觉得用也。
表里论
复明地理之应
心易寓物之用,以体为主。然人如一体一用之常,不知一体百用之变。并体之变,全卦为内,卦内亦不知一用,而互变皆用也。三要十应之卦,外卦也,外亦不一,不过用也。学寓物者,得体用觉得至术,十应则罕见之,后则三要觉得全术。且谓体用自体用,三要自三要,遂以体用决休咎,以三要为休咎之兆。孰知三要、十应、体用之致?呜乎!体用不成无三要,十应不成无体用。体用、三要、十应,理无间然也。如此者,是谓心易之全术,而能够尽占卜之道也。又如干、兑多则巽无风;坤、艮多则坎无雨;坎多,则离亦不晴。盖以干、兑之金,克震、巽之木;坤、艮之土,克坎水;坎水克离火也。此又须通变而推验之。又若占饮食,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如遇坤、艮,则坎亦无酒,离值则兑亦无食。余皆能够类推。故举此二类,为心易生克之例耳。
若然萧瑟似秋时,今后渐陵夷。
能够契鬼神之妙,能够会着龟之灵。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窍,莫能悟其奥。故得其说者,宜秘;非其人者,莫传。轻泄天机,重遭阴谴。造之深,能够入道。用之久,能够通神。
植物有论卦象者。干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又螺蚌龟鳖为离之象,鱼类为坎之属,此植物之卦,以体详与。又非论卦象五行者,如乌鸦报灾,灵鹊报喜,渔雁主有手札,蛇虫防有毒害,鸡唱为家音,马嘶为动意。此植物之应也。
屋宅之占诀
此乃人事之应。
此即本身之应,「近取诸身」之义。
人事有论卦象五行者,有非论卦象五行者。论卦象,则白叟属干,老妇属坤,艮为少男,兑为少女之类。五行生克,比和之理,与前天时、地理之卦同断。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则以人事之纷,了见杂出,有吉有凶,此应则随其休咎而为之兆也。又观其事则亦为或人。此人事之应也。
又问干上坤下,占病如何断,尧夫曰:「干上坤下第一爻动,便是生体之义。变成震木,互见巽艮,俱是天生之义,是谓不灾,逢生之日即愈。」
婚姻占第五
此乃仰观天文,以验人事。
复明人事之应
占卜总决
出产占第六
数说当也,必以实际之而后备。苟论数而非论理,则拘其一见而不验矣。且如饮食得震,则震为龙。以实际之,龙非可取,当取鲤鱼之类代之。又以天时之得震,当有雷声,若冬月占得震,以实际之,冬月岂有雷声,当有风撼震惊之类。既知以上数条之诀,复明乎理,则占卜之道无余蕴矣。
此来俯察地理,以验人事。
复明五色之应
常常破裂在边门,断倒霉家君。
体用云者,如易卦具卜筮之道,则易卦为体,以卜筮用之,此所谓体用者,借体用二字以寓动静之卦,以分主客之兆,觉得占例之原则也。大略体用之说,体卦为主,用卦为事,互卦为事当中间,刻应变卦为事之终。应体之卦气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震、巽、秋干、兑,夏离,冬坎,四时之月坤、艮是也。衰者,春坤、艮,秋震、巽,夏干兑,冬离,四时之月坎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