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宅兆以体为主,用为宅兆。体克用,葬之吉;用克体,葬之凶。体生用,葬之主运退;用生体,葬之主昌隆,有荫益后嗣。体用比和,乃为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
屋宅之占诀
公开鼠向日中来,不日耗资财。
流派幽爽绝灰尘,必然出高才。
干卦生体,则主公门中有喜益,或功名上有喜,或因官有财,或问讼得理,或有金宝之利,或有白叟进财,或长辈惠送,或有官贵之喜。
艮:色黄多巧
饮食占第七
占官讼,以体为主,用为对辞之人与官讼之应。体卦宜旺,用卦宜衰。体宜用生,不宜生用。宜生体,不宜克体。是故体克用者,已胜人;用克体者,人胜己。体生用,非为失理,或因官有所丧;用生体,不止得理,或因讼有所得。体用比和,官讼最吉。不但搀扶之力,必有主和之义。
体用生克篇之四
至于摇手而莫为,或掉头而不肯,拭目而喷嚏者方泣;搔首而弹垢者有忧。足动者有行,交臂者有失。屈指者多阻节,嘘气者主悲忧。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闪失。偶攘臂者,争夺乃得;偶下膝者,屈抑而求。
又有信鬼神之说,虽非《易》道,然不成谓《易》道之不该。姑以理推之。如卦有克体者,便可测其鬼神。干卦克体,主有西北方之神,或兵刀之鬼,或天行时气,或乘正之邪神。坤则西南之神,或郊野之鬼,或连亲之鬼,或水土里社之神,或犯方隅,或无主之祟。震则东方之神,或木下之神,或妖怪百端,或影响时见。巽则东南之鬼,或自缢戕生,或桎梏致命。坎则北方之鬼,或水旁之神,或没溺而亡,或血疾之鬼。离则南边之鬼,或猛勇之神,或犯灶司,或得衍于香火,或燃烧之鬼。或遇热病而亡。艮则东北之神,或是山林之祟,或山魈木客,或土怪石精。兑则西方之神,或阵亡之鬼,或废疾之鬼,或刎颈戕生之鬼。卦中无克体之卦者,不必论之。
复明五色之应
静占
韩姓之居,得益变中孚。巽体,互见艮、坤,变兑克本。此居必有官讼,见于酉年代日。申酉年连见病患,所喜用卦其震与巽体比和,当见寅卯年代后。申酉年后凶。三十一年以后,遇申酉年,此居当毁。若非有兑,或有一坎,再三十一年,此居亦无恙也。
谒见占第十四
三餐时候炊烟早,家道渐基好。
复明言语之应
出产占第六
占求财,以体为主,以用为财。体克用,有财;用克体,无财。体生用,财有耗损之忧;用生体,财有进益之喜。体用比和,财利称心。欲知得财之日,生体之卦气定之。欲知破财之日,克体卦气定之。
此为测字之应。
家宅占第三
此乃人事之应。
离卦生体,主有南边之财,或有文书之喜,或有炉冶场之利,或因火姓人而得财。
能够契鬼神之妙,能够会着龟之灵。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窍,莫能悟其奥。故得其说者,宜秘;非其人者,莫传。轻泄天机,重遭阴谴。造之深,能够入道。用之久,能够通神。
离卦克体,主文书之忧,或失火之惊,或有南边之忧,或火人相害。
器物占
坎:邪淫、玄色、妒忌、豪侈
人事有论卦象五行者,有非论卦象五行者。论卦象,则白叟属干,老妇属坤,艮为少男,兑为少女之类。五行生克,比和之理,与前天时、地理之卦同断。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则以人事之纷,了见杂出,有吉有凶,此应则随其休咎而为之兆也。又观其事则亦为或人。此人事之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