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后二岁,赤侧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输其铜三官。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称,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
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毋赋税。南阳、汉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而初郡不时小反,杀吏,汉发南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馀人,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县,为以訾给毋乏罢了,不敢言擅赋法矣。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赦吏民之坐盗铸款项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成胜计。赦自出者百馀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略无虑皆铸款项矣。犯者众,吏不能尽诛取,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平分曹循行郡国,举兼并之徒守相为利者。而御史大夫张汤方隆贵用事,减宣、杜周等为中丞,义纵、尹齐、王温舒等用惨急刻深为九卿,而直指夏兰之属始出矣。
而孔仅之使天下铸作器,三年中拜为大农,列於九卿。而桑弘羊为大农丞,筦诸管帐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色矣。
是时山东被河菑,及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怜之,诏曰:“江南火耕水耨,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遣使冠盖相属於道,护之,下巴蜀粟以振之。
郡国多奸铸钱,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锺官赤侧,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侧不得行。白金稍贱,民不宝用,县官以令禁之,无益。岁馀,白金终废不可。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於是公卿言:“郡国颇被菑害,穷户无财产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赋,而民不齐出於南亩,商贾滋众。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请算仍旧。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以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眷,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僮。”
而大农颜异诛。初,异为济南亭长,以廉直稍迁至九卿。上与张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异曰:“今贵爵朝贺以苍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天子不说。张汤又与异有卻,及有人告异以它议,事下张汤治异。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
是岁小旱,上令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罢了,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亨弘羊,天乃雨。”
其来岁,大将军、骠骑大反击胡,得首虏囗囗囗万级,犒赏五十万金,汉军马死者十馀万匹,转漕车甲之费不与焉。是时财匮,兵士颇不得禄矣。
其来岁,元封元年,卜式贬秩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筦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巿,相与争,物故腾踊,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常常县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色,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天子觉得然,许之。於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到太山,巡海上,并北边以归。所过犒赏,用帛百馀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