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商了方才所列举的节制初次杂交的与杂种的能育性的几个法例,我们就会看出,只要被视为确切是分歧物种的那些种类实施杂交时,其能育性,是由全然不育向充分能育慢慢过渡的,并且在必然环境下或许能够过分地能育;其能育性,不但较着地易被杰出前提与卑劣前提所影响外,还轻易内涵地产生变异;初次杂交的能育性与由此产生的杂种的能育性在程度上并不老是一样的;杂种的能育性并不受它和肆意一个亲种在表面上的近似性所影响;最后,两个物种间的初次杂交的易难,也不老是受其分类体系的亲缘干系,也就是相相互像程度的节制。前面这一点,已经被不异的两个物种之间的互交成果中反应出来的不同切当地证了然:一个物种或者另一个物种被当作父本或母本用时,在杂交的易难程度上,凡是存在一些不同,并且偶然存在很大的不同。别的,在互交中产生出来的杂种常常在能育性上又存在不同。
有关安排初次杂交不育性与杂种不育性的规律,我们现在要详确地会商一下。我们的真正目标是看一看,这些规律是不是表白了物种曾经被专门地付与了这类不育的性子,以制止其杂交与混乱。以下结论主如果从该特纳的值得奖饰的植物杂交事情中推断出来的。我曾经想方设法来推定这些规律在植物方面到底能合用到何种程度,因为考虑到我们对于杂种植物的体味甚少,我吃惊地发明这些不异的法例竟能够在植物界以及植物界中这么遍及天时用。
最后,根据植物的与植物的相互杂交的统统切当的事例,我们能够推出结论,初次杂交和它的杂种具有必然程度的不育性,这是很遍及的成果;但是依我们现在的知识来看,却不成以以为这是完整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