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始蛮横打猎期间传下的本能,巴克要捕到他,就得使雄鹿与他的步队隔开,可这谈何轻易!巴克在雄鹿那对长角和宽广吓人、刹时就能踩死他的蹄子刚好够不到的处所,又跳又叫。他明白,雄鹿的长角和蹄子,他只要悄悄碰一下,便会叫也来不及地死掉。他必须使雄鹿在他锋利牙齿的威胁下不敢回身,并惹得他狂怒起来,他才有机遇打击。雄鹿开端打击,巴克假装敌不过又逃不掉的模样,今后退去,诱使雄鹿分开鹿群。可在这时,从鹿群中跑出两端年青的小鹿,他们在背后攻击巴克,雄鹿趁机回了鹿群。
巴克又走了一百米,发明了桑顿那从道森买的驾辕的狗,正躺在路中心,已快断气了。巴克没停下,他模糊约约听到一些声音,时高时低。他蒲伏着爬到营地边,又看到汉斯死在那儿,满身充满了带羽毛的箭。同时,巴克向桦树小屋前面望去,他立即怒不成遏、情不自禁地大吼一声,本身却没成心识到,这是他平生中,最后一次让豪情克服了明智和狡猾,这是因为他对桑顿的爱,让他落空了明智。
桑顿从不依靠别人与天然。他面对茫茫荒漠,毫无惧色,一把盐,一支来福枪,他就能够在深山老林,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想在哪儿住就在哪儿住。他仿佛一个长居于此的印第安人,无忧无虑,一起以打猎为生。若一时猎不到食品,他也不急,仍然落拓安闲地前行,他确信迟早都能猎到食品。因为,此次东行,他们唯一的食品,便是肉。雪橇上全都是物品,不是弹药便是东西。他们就是如许信心无穷地走向无穷的将来。
野活泼物有一种忍耐、固执的精力,这精力像生命一样固执,不知倦怠,不平不挠;凭着这耐烦,蛛网中的蜘蛛,盘在一起的蛇,另有悄悄暗藏的猎豹,它们在很长的时候内能悄悄等待,一动不动。而在捕获猎物时,这耐烦更到了顶点。此时巴克就是有这类耐烦,他千方百计攻击鹿群的侧面,反对他们的来路,激愤年青的雄鹿,搅得照顾季子的母鹿不得安宁,这使那领头的雄鹿暴跳如雷,却又无可何如。巴克充分阐扬了他的耐烦,他展开打击,从各个方向,旋风般地向鹿群打击。使他们时候处于他的威胁中。他想通过这类体例,把雄鹿与鹿群分开,他在消磨他们的耐烦。
由此,巴克日夜不断地环绕着他的猎物,不让他有半晌的歇息,更不让他吃一口食品,喝一口水,好几次,那鹿冒死逃向远方,巴克并不反对,只是奸刁地跟在前面,他深为敌手的这类做法而暗自对劲。当雄鹿停下的时候,巴克就歇息,雄鹿想要吃喝的时候,他就向鹿狠恶进犯。
巴克跑回营地时,桑顿正吃晚餐。巴克冲动地扑上去,把桑顿扑倒在地,爬在他身上,舔他的脸,咬他的手。桑顿一面密切地谩骂着他,一面前后摇摆他。
由此,巴克开端整天整夜在内里浪荡,寻觅他那火伴。他脚步轻健,不知倦怠,也不知安息。他沿途捕食充饥。他曾在河里捉鱼吃,也曾杀死一只大黑熊。黑熊捕鱼时被蚊子叮瞎了双眼,正狂躁不安地惶恐地在林中奔驰,巴克扑了上去。熊虽眼睛坏了,可巴克还是与他恶战一场。而这场恶战,则唤起了巴克最后一丝暗藏的凶恶。两天后,他又回到熊的尸身旁,发明十几只野獾正在掠取尸身上的腐肉,他冲上去,轻松地赶走了他们,还杀死了跑在最前面的两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