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野性的呼唤 > 第7章 呼唤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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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巴克日夜不断地环绕着他的猎物,不让他有半晌的歇息,更不让他吃一口食品,喝一口水,好几次,那鹿冒死逃向远方,巴克并不反对,只是奸刁地跟在前面,他深为敌手的这类做法而暗自对劲。当雄鹿停下的时候,巴克就歇息,雄鹿想要吃喝的时候,他就向鹿狠恶进犯。

巴克跑回营地时,桑顿正吃晚餐。巴克冲动地扑上去,把桑顿扑倒在地,爬在他身上,舔他的脸,咬他的手。桑顿一面密切地谩骂着他,一面前后摇摆他。

桑顿从不依靠别人与天然。他面对茫茫荒漠,毫无惧色,一把盐,一支来福枪,他就能够在深山老林,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想在哪儿住就在哪儿住。他仿佛一个长居于此的印第安人,无忧无虑,一起以打猎为生。若一时猎不到食品,他也不急,仍然落拓安闲地前行,他确信迟早都能猎到食品。因为,此次东行,他们唯一的食品,便是肉。雪橇上全都是物品,不是弹药便是东西。他们就是如许信心无穷地走向无穷的将来。

狼群不耐烦了,全部围了上来。他们急于扑倒敌手,挤挤攘攘乱作一团。巴克以他那惊人的神速和机灵安闲不迫地对付着。他后腿支着身材,转来转去又扑又咬,仿佛四周反击。但为了制止背后攻击,不得不边战边退,分开水沟,退到河床,一向到一个高高的河岸前面的直角处,这是桑顿为淘金而挖下的。这个拐角三面对墙,巴克只需对于上面的进犯。

巴克的故事,到此就结束了。但是过了几年,伊海特土人就发明这一带狼群的种族产生了窜改。有些狼的头上和嘴角,长着黄色的茸毛,胸前另有一条红色的斑纹。但是最惹人谛视标,就是伊海特土人所说的妖狗,这妖狗常跑在狼群前面,非常凶悍、非常奸刁。他们非常惊骇这妖狗,因为他常常在酷寒的夏季,偷袭他们的营地,抢他们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攻击他们的猎人。

雄鹿在巴克野性的折磨下越来越弱,他那树枝般的长角下的头越来越低,脚步越来越沉重,他鼻子伸向空中,两耳有力地耷拉着,久久地站在一处,一动也不动。此时,巴克就放心而对劲地去歇息,或是喝水吃东西,而他用饭歇息的时候越来越充盈。此时,巴克喘着粗气,吐着红舌头,两眼紧盯着雄鹿,他感到事情已产生了本色性的窜改。同时,他又感觉脚下的地盘,有了一种新的骚动。当这头麋鹿走入这块地盘的时候,别的一种生命也跟了出去。丛林、河道、氛围都为之颤抖,这类信息不是由眼看到的,也不是听到的,而是来自一种比视觉、听觉和嗅觉更灵敏的感受,这类陌生的东西,让他有些不安,他决定办完手头上的事以后去查个究竟。终究,他在第四天将要畴昔的时候,扑倒了这头巨大的雄鹿。他咬死雄鹿,美美地饱餐一顿,然后倒头大睡,醒来后又津津有味地享用一顿。如此一天一夜后,他规复了体力,精力亦变得饱满。他向着营地,向着桑顿,大步流星地走去。他几小时几小时地跑着,在蜿蜒盘曲的巷子中精确地辨认方向,其精确程度,足以让人类和他们的指南针减色。

但他不老是一个。在漫漫的冬夜,狼群跟着他们的猎物来到这片谷地时,人们常常看到那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植物在惨白的月光下,在闪动的北极光下,带领狼群急驰着。他高高地耸峙在火伴之前,腾跃着,细弱的喉咙收回吼声,唱着一首天下年青期间的歌——狼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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