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哲学简史 > 第20章 后期墨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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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墨家精通“辩”的体例,为廓清和保卫墨家的哲学态度做了很多事情。

《墨子》中有六篇:《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与其他各篇性子分歧,特别有逻辑学的代价。《经上》、《经下》都是逻辑、品德、数学和天然科学的定义。《经说上》、《经说下》是对前两篇中定义的解释。《大取》、《小取》会商了多少逻辑题目。统统这六篇有一个总的目标,就是通过逻辑体例,建立墨家的观点,辩驳名家的辩论。这六篇合在一起,凡是叫做“墨经”。

关于知识和名的会商

但是另一方面,也有知识的哲学家,比方墨家以及某些儒家。这两家固然在很多方面分歧,但是在务实这一点上却相互分歧。在辩驳名家辩论的过程中,这两家沿着大抵不异的思惟线路,生长了知识论和逻辑学的实际,以保卫知识。这些实际,在墨家则见之于《墨经》,在儒家则见之于《荀子》的《正名》篇。荀子是先秦期间最大的儒家之一,我们将在第十三章讲到他。

《墨经》中的知识论,是一种素朴的实在论。它以为,人有熟谙才气,它是“以是知也,而不必知”(《经说上》)。就是说,人都有以是知的才气,但是独一这类才气,还一定就有知识。这是因为,要有知识,则熟谙才气还必须与熟谙工具打仗。“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经说上》)就是说,熟谙才气打仗了熟谙工具,能够获得它的形象,才成为知识。除了熟谙的感受器官,如视觉器官、听觉器官,另有思惟的器官:心,它叫做“恕”,“恕也者,以其知论物”(《经说上》)。换句话说,通过感官传入的外界事物印象,还要心加以解释。

关于“辩”的会商

行动的知识是如何做一件详细事的知识。它相称于美国人所说的“know-how”。

在当代的逻辑推理中,若要晓得某个普通命题是真是假,就用究竟或用尝试来查验它。比方,若要肯定某细菌是某病的启事,查验它的体例是,先假定普通命题“A细菌是B病的启事”为公式,再停止尝试,看假定的启事是否真的产生预期的成果。产生了,它就真是启事;没有产生,就不是。这是归纳推理,也就是墨经中所谓的“效”的体例。因为,假定一个普通命题为公式,就是假定它是“法”,以它来停止尝试,就是来“效”它这个“法”。假定的启事产生了预期的成果,就是“故中效”。不产生,就是“不中效”。用这类体例,能够查验一个故是真是假,决定一个故是大故还是小故。

《小取》篇的大部分,是用于会商“辩”的。它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短长,决怀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

我们会记得:名、实,以及名实干系,都是名家特别感兴趣的。照《墨经》讲,“以是谓,名也;所谓,实也”(《经说上》)。比方说:这是桌子。“桌子”是名,是以是谓“这”的;“这”是实,是所谓的。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来讲,名是命题的客词,实是命题的主词。

《墨经》将名分为三类:达名;类名;私名。“名:‘物’,达也,有实必待之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因而实也。”(《经说上》)就是说,“物”是达名(通名),统统“实”必用此名。“马”是类名,此类的统统“实”必用此名。“臧”(人名)是私名,此名只限用于此“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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