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岁,大丰年。
初,陵阳侯丁綿卒,子鸿当袭封,上书称病,让国于弟盛,不报。既葬,乃挂衰绖于冢庐而逃去。朋友九江鲍骏遇鸿于东海,让之曰:“昔伯夷、吴札,乱世权行,故得申其志耳。《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乎?”鸿感悟垂涕,乃还就国。鲍骏因上书荐鸿经学至行,上征鸿为侍中。
壬寅晦,日有食之,既。诏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因而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以所上班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民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民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辣然兢惧;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罢;乙未,以大司农牟融为司空。
闰月,甲午,上幸南阳,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奏《鹿鸣》,帝自御埙篪和之,以娱佳宾。还,幸南顿。冬,十仲春,甲午,还宫。
北匈奴犹盛,数寇边,遣使求合市;上冀其交通,不复为寇,许之。
帝崇尚儒学,自皇太子、诸贵爵及大臣后辈、功臣子孙,莫不受经。又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立学于南宫,号“四姓小侯”。置《五经》师,搜选高能以授其业。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退学。
楚王英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笔墨为符瑞。男人燕告白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帝以亲亲不忍。十一月,废英,徙丹杨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仍旧;许太后勿上玺绶,留住楚宫。先是有私以英谋告司徒虞延者,延以英藩戚嫡亲,不然其言。及英事觉,圣旨切让延。
赐皇子恭号曰灵寿王,党号曰重熹王,未有国邑。
秋,玄月,戊寅,千乘哀王建薨,无子,国除。
是岁,南单于適死,单于莫之子苏立,为丘除车林韑单于;数月,复死,单于適之弟长立,为湖邪尸逐侯韑单于。
永平五年壬戌,公元六二年春,仲春,庚戌,苍罢归藩。帝以骠骑长史为东平太傅,掾为中大夫,令史为王家郎,加赐钱五千万,布十万匹。
冬,十月,北宫成。
显宗孝明天子下
楚王英至丹杨,他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桀及考案吏,阿附坐死、徙者以千数,而系狱者尚数千人。
秋,郡国十四大水。
夏,四月,戊子,赦天下。
永平六年癸亥,公元六三年春,仲春,王雒山出宝鼎,献之。夏,四月,甲子,诏曰:“吉祥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故致兹!《易》曰:‘鼎象三公,’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其赐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圣旨,禁人上事言圣,而间者章奏颇多浮词;自今如有过称虚誉,尚书皆宜抑而不省,示不为谄子蚩也。”
以东海相宋均为尚书令。初,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悉省掾、史,闭督邮府内,属县无事,百姓安业。九江旧多虎暴,常募设槛阱,而犹多伤害。均下记属县曰:“夫江、淮之有猛兽,犹北土之有鸡豚也,今为民害,咎在残吏,而劳勤张捕,非忧恤之本也。其务退奸贪,思进忠善,可一去槛阱,除削课制。”厥后无复虎患。帝闻均名,故任以枢机。均谓人曰:“国度喜文法、廉吏,觉得足止奸也;然文吏习为欺谩,而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逃亡、盗贼为害也。均欲叩首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未及言,会迁司隶校尉。后上闻其言,追善之。